為加強學生的學業管理,提高學生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能力,督促學生端正學習態度,保證教學質量,現針對全校非畢業班在籍學生開展學業預警工作。
一、學業預警范圍
在校在籍一、二年級學生。
二、學業預警原則
每學年第一個學期成績評定后,進行學期學業情況分析,提出警示;第二個學期成績評定后,進行一學年學業情況分析,決定預警措施。
三、學業預警形式
1.警告預警
每個學年第一學期不及格科目達4科及以上,進行學業不合格警告,限期整改。
2.留級預警
每個學年第一學期和第二學期不及格科目累計達到8科及以上,可以采取留級預警。
四、預警工作流程(預警對象三年制中專學生)
1.教務科公布學業預審結果及預警名單;學生科根據預審結果及預警名單的情況做好學生的教育工作。
2.每個學年第一學期不及格科目達到4科及以上,教務科將情況通報學生科,學生科以書面形式向該學生本人和學生監護人進行學業警告預警,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督促學生增強認識,轉變學習態度,提高學習效果。
3.每個學年第一學期(學期補考后)和第二學期不及格科目累計達到8科目及以上,教務科將情況通報學生科,學生科以書面形式向該學生本人和學生監護人進行學業留級預警,并向學生和學生監護人溝通,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后。如第二學期期初補考后,學生前一學年不及格科目仍達8科目及以上,由教務科報告學校對學生采取“學業留級”的請示,經過校長辦公會研究批準后,由教務科和學生科負責執行。
五、五專師范類一、二年級學生學業預警工作
1.每學期成績評定后,對不及格科目達到4科及以上的,學校將成績評定結果通知監護人,進行學業不合格警告,限期整改;
2.每學年完成學期補考后,將以書面形式將學生的學習成績評定結果通報吉安職業技術學院和生源所在地教育局。具體學業預警要求,按“吉安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學業預警處置決定”執行,教務科、學生科做好協助執行和學生思想教育工作。
六、其他要求
1.班主任在學生科的領導下,積極參與對學生的學業預警工作。加強對學生的專業學習成長和課程學習的指導,及時了解其學業狀態,做好學生的學習思想工作,配合做好學生的學業預警決定的執行。
2.課任老師要加強課堂的學生管理和提高教學效果,配合做好學生的學習思想工作。
七、預警材料的歸檔
教務科、學生科做好學生學業預警材料的歸檔
1.《吉安師范學校學業預警通知書》;
2.對被預警學生的談話記錄;
3.與監護人溝通的記錄材料;
4、通報生源所在地教育局的附件。
2020年10月28日